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开展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数量
项目实施限额推荐,我院推荐限额为5项。
二、申报要求
1. 参与申报的教改项目须有院级立项基础。(2013、2014年院级立项名单见附件1)
2. 主持省教改项目且尚未院内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推荐;对于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申报项目不重复推荐。
三、申报流程
(一)报送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交由所在系(部)初审。系(部)审核后于2015年5月20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系(部)盖章;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
(二)评审推荐。教务处对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学术委员确定拟推荐项目;拟推荐项目应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
(三)学院公示和上报。
(四)网上填报。获推荐项目应将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录入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 2013、2014年学院“教改项目”立项项目名单 (略,见OA公告)
2. 教改项目申报书
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
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76号)
教务处
2015年4月27日